转考(更改考期)
除非是基于健康问题,考生不允许转考。申请更改考期,必须出具于原定考试当天签发的医疗证明,家长/监护人亦须填写「更改考期申请表」,并在原定考试日起3个工作天内邮寄或亲自交回本会。申请转考须付行政费。新考期不允许超出原定考试日2个月。
如果在原定考试日后2个月内没有新考期,考生可以考虑申请退还50%考试费。申请退费必须以书面在原定考试日起3个工作天内提出,并且出具医疗证明。此网页的「退费」部分有详细说明。
退费
除非您是因为以下原因无法参加考试,否则退费申请不予考虑:
- 健康问题 – 住院或严重受伤
- 丧亲 – 父母、监护人、兄弟姊妹或子女身故
- 重大灾难 – 罪案或交通事故的受害人
- 有其他考试/比赛同日举行
选错考试不能退费。
退费 (有其他考试/比赛同日举行除外) 必须在原定考试日起3个工作天内提出。如果是因为有其他考试/比赛同日举行而申请退费,必须于收到学校/主办机构确认起3个工作天内提出。超出上述指定期限的申请不予考虑。
申请退费,一概須扣除50%考试费作行政费。
申请退费
申请退费须出具以下文件:
- 退还考试费申请表
- 显示退费理据的文件 (医疗证明原件、死亡证或警察报告、考试/比赛通知)
- 印有您姓名和帐户号码的银行存折或结单首页复印本
退费的支付
申请退费需时4周处理。我们会通知您申请结果。
退费将转账存入您指定的账户。